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现将山西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考生在报考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相关要求及报名条件后再履行报名程序,如实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对填写的信息及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不了解报名程序、填写信息错误等原因造成考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不得委托他人代理报名。
2.考生应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申领地”报名参加考试,高校在校生也可以选择在“在读学校所在地”报考。“晋中市高校园区”考区仅接收高校园区内各高校在校生报名。
3.报名条件中的“学历”指的是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包括普通高校、成人高校、自学考试等各类国家承认的学历,“在校生的年级”以2023年9月份入学后的年级为准。
二、报名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在读学校在我省或持有我省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居民居住证的中国公民。
3.符合山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全日制普通高校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类专业三年级在校生、五年制高职(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五年级在校生、专升本一年级及以上在校生、全日制研究生各年级在校生,可报考对应学历层次的教师资格考试,其他年级在校生不得报名;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6.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7.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应持有我省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有效期内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我省报名参加考试。
三、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7月7日-10日17:00;
2.网上审核时间:2023年7月8日-11日17:00;
3.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3年7月12日24:00;
4.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3年9月11日-16日;
5.笔试时间:2023年9月16日;
6.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23年11月8日。
四、报名流程
报名分为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缴费三个步骤。
第一步:网上报名
时间:2023年7月7日-10日17:00。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注册。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报名前需要进行注册,重新注册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
2.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需要先接收短信验证。注册按照报名系统界面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的报名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本人照片,此照片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内的证件照(免冠、正面、彩色、白底);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应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照片示范图如下:
3.考生在考试部门尚未进行审核前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多次修改,一旦通过审核,所有信息不得再更改。请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前仔细核对个人填写的信息。
第二步:网上审核
时间:2023年7月8日-11日17:00。
1.考生网上报名后,各市考试部门主要审核考生姓名填写是否规范、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应填报项目是否齐全等,不负责对考生报名条件进行审核。注:请及时查看审核状态。
2.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按考区反馈要求在7月11日中午12:00前完成个人信息更正、补充材料上传,逾期视为放弃报考。
第三步:网上缴费
截止时间:2023年7月12日24:00。
考生通过网上审核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者报名无效。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费字[2015]241号)规定,笔试费每人每科65元。如重复缴费,后期系统会自动退费。
五、考试科目与时间
注: 1.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科目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不笔试,纳入面试环节进行考核。
2.音体美专业考生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须按单独编码的科目报考(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获得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3.初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笔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共15个学科;高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笔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共14个学科。
4.申请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各科考试。申请中职专业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的综合素质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两科考试。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一科,纳入面试环节进行考查。
5.笔试考试科目全部采用纸笔考试方式。每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六、其他事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有关涉及考试舞弊的条款。考生报名时应承诺遵守《诚信考试承诺书》,考试过程中应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考生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认定及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2.考试不举办培训,不指定教材,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各科目的考试大纲,比照考试大纲知识点自行购买书籍、复习。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由教育部统一组织的全国性考试,考生户籍变动(跨省)后,在原籍已考过的单科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仍然有效。
4.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只是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一个必要环节,教师资格认定问题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相关说明。
5.其他有关事项请考生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http://www.sxkszx.cn/)进行查询,具体政策解读,请参阅《山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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