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39名,具体详见科研助理岗位分配表(附件1),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坚持按需设岗、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2023届应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所需学历、学位证书)。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3.具有胜任岗位要求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2023年7月12日下午18:00前,通过电子邮件将《黔南民族师范学院2023年科研助理岗报名表》(附件1,须手写签名加盖手印),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扫描件统一发送到指定邮箱。
报名时须仔细阅读本公告,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提交和完整填写本人相关信息。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
(二)资格初审
单位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相关材料等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可参加后续环节。初审结果将通过邮件进行告知。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由学校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名单,出现进入体检环节末位人员成绩并列时,采取适当方式对并列人员作进一步了解来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体检由学校统一安排,在指定医院进行。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资格复审在体检当天同时进行,单位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原件进行审核。
(五)公示及聘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黔南民族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录用。拟录用人员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人员应按单位要求按时报到。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在规定报到时间未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学校会结合各岗位需求数量及报名情况,进行动态调剂。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密切关注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网站发布的相关招聘工作信息,如因应聘人员错填联系电话或邮箱、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相关环节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劳务工资为每月贰仟元整(¥2000. 00元),单位按国家规定为应聘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
联系人:张老师、高老师,联系地址:贵州省都匀市黔南民族师范学院人事处(邮编:558000);
咨询电话:0854—8758965;
监督电话(工作时间):0854-8737028;
本公告由黔南民族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报名材料以压缩包的形式一并发送到电子邮箱qnsyrsc@sgmtu.edu.cn,邮件主题标明为“科研助理岗报名材料+姓名”。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人事处(教师工作处)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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