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从江事业单位招聘2023年第二批共405名考试报考条件
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满足下列相关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符合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岗位中有学位要求的还需取得同等学位;本《实施方案》及附件所称“同等学位”指考生报考岗位所用学历对应学位,下同);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职位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职位表》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职位表中所需求专业未注明学科门类、大类、一级学科、类的均按“单个专业”对照审核(下同)。报考人员学历、专业须与教育部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有学位要求的岗位报考者的学位信息须与学信网(学位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方视为符合岗位要求。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非在职毕业生可持有关材料报名;考生资格条件以符合本《实施方案》及职位表需求的对应条件为准(如有多个学历的,不得交叉使用)。
2.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黔东南州服务(含在黔东南州服务期满<须服务满2年及以上>并取得服务证的人员,下同)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以上四类人员,本《实施方案》及附件中简称“四项目人员”,下同)。报考定向招聘“四项目人员”岗位的“三支一扶”计划或“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截止2023年8月27日前须累计服务满2周年及以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人员截止2023年8月27日前须完成项目服务期。“四项目人员”报考非定向“四项目人员”岗位的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落款时间为2023年8月30日前),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人员截止2023年8月27日前须完成项目服务期(以“特岗协议”时间为准,下同)。
3.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7〕27号)精神,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在满足其它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对应报考学历条件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本科学历专业不限的岗位。
4.部分岗位有户籍(或生源)限制的,计算时间均截止2023年8月27日及以前,详见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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