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兴义市公安局2023年招聘100名体检标准及注意事项
面试(体能测评)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所有考生体能测评结束后,从参加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体检对象。
其他职位面试结束后,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体检对象。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由领导小组指定在县级或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与执法等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适用标准的复函》(国公综函〔2014〕24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市公安局招聘办依据职责权限经研究后可进行复查。
体检结束后,考生体检结果未达到标准需复检的,考生应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市公安局招聘办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由市公安局招聘办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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