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规划执法协管员15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毕节《纳雍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规划执法协管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纳雍县2023年公开招聘规划执法协管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鞠绍谷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余江、李瑾2名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事宜。
二、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方案、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纳雍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规划执法协管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岗位专业要求参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上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进行设置。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本县(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户籍且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知识和工作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8月9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3年8月9日及以后出生)。
7.学历及专业要求: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表》。
8.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9.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证明为准),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漏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6.现服役人员。
7.失信被执行人员。
8.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五、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于2023年8月9日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二)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2日至8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地点: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3.按有关规定收取考务费100元/人。
4.报名所需资料:
(1)《纳雍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规划执法协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一份,除签名外的其他内容必须打印、不能手填。
(2)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
(3)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4)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亲笔签署考试聘用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
(三)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审查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
2.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实施方案》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岗位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报考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扰乱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作严肃处理;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有关审核人员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实施方案》要求的,随时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应聘资格。
3.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结束后,如确认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或无人报考,将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的岗位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六、面试
1.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由纳雍县2023年公开招聘规划执法协管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未参加面试、未完成面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进入面试考生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面试准考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
3.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成绩将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4.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5.经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缴费收据于2023年8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在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领取面试准考证。
七、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同一职位的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同一职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采用加试面试确定该职位进入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反映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因考生自动放弃、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薪酬待遇
聘用后协管员工资为:底薪2660 元/月+绩效900元/月;按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单位负担,个人缴纳部分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3521283(纳雍县自然资源局)
0857—3531064(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聘用管理股)
(二)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属纳雍县2023年公开招聘规划执法协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考生应仔细阅读实施方案,密切关注招聘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四)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纳雍县2023年公开招聘规划执法协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附件1.纳雍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规划执法协管员岗位表.xlsx
附件2. 纳雍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规划执法协管员报名信息表.doc
纳雍县2023年公开招聘规划执法协管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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