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县域内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工作,贯彻落实《教师法》《劳动合同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县城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黔教督〔2021〕4号)相关精神,规范和保障幼儿教师工资待遇,进一步落实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主体职责,加快构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支持体系,提升幼儿教师的社会地位,增强幼儿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稳定教师队伍,促进县域内学前教育优质安全发展。根据《中共正安县委办公室正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安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正办通〔2022〕70号)文件规定,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编外专任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择优聘用”原则,做到招聘条件、招聘程序、招聘结果“三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选岗、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编外专任教师30名。具体招聘岗位根据城区幼儿园2023年秋在园幼儿核算分解。
三、招聘条件
(一)编外专任教师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聘用的专任教师必须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具备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和专业技术水平。
3.身心健康和具有正常履行对应工作岗位的能力,并取得健康上岗证明。
4.原则上首次聘用年龄18周岁及以上(即2005年8月31日前出生),35周岁(1988年8月31日后出生)及以下。
5.必须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普通话需二级乙等及以上)。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截至2023年7月4日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或军队服现役人员。
3.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曾被开除公职的的人员。
4.因黄赌毒、酒驾、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被行政治安管理处罚的的人员。
5.处于党纪处分、政纪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的人员。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报考前未被撤销的人员。
9.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10.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发放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本人或委托他人在报名时间内到现场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一致。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日—8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报名地点:正安县政务大厅教育体育局窗口(吉他广场旁)
3.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1)《正安县2023年公开招聘幼儿园编外专任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1份。《报名表》表内填写内容要真实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错误信息,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填写错误,视同考生本人填写,责任自负。考生在正安县教育局网上自行打印《报名表》,统一使用A4纸打印。
(2)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无违纪违法证明、健康合格证明(交原件)。
(3)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认证报告》打印件一份。
(4)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白底卡片照3张。
(5)报名费:每人100元。
报考人员一旦报名,须遵守本方案各项规定,并确保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报名至聘用)随时保持通信畅通。若因电话停机或长时间关机等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审查
由县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办公室在报名时当场对考生提交的报考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方案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本方案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1.《笔试准考证》的领取时间:2023年8月11日(上午8:30—11:30)。
2.领取地点:正安县教育体育局8楼人事教育股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构成为: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一)笔试
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为《学前教育知识》。
1.笔试时间:2023年8月12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4. 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2倍的,则根据报名人数确定招聘人数,确保报名人数不低于招聘人数的2倍。
5.其他事项: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笔试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了解应试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专业水平、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1.面试时间: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于2023年8月18日(上班时间)在正安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领取《面试准考证》,2023年8月19日参加面试。
2.面试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对象确定:专任教师根据计划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如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末位并列人员共同进入面试环节。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于面试后1个工作日内在正安县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若遇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由县招聘工作小组办公室重新组织面试以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六、岗位选择
岗位选择工作由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考生选择岗位后放弃的,不再重新组织选岗;如果最后一个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若笔试成绩相同的学历高者优先选岗,学历相同按师范教育类专业优先选岗,若同为师范教育类专业,具备幼儿教师资格优先选岗,若以上条件均相同报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重新组织面试。
七、体检
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名次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须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以后考生主动放弃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费和复检费由考生承担。
八、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信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考察,据实写出考察报告报招聘领导小组研判审定。在考察中,经审定存在实施方案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研究确定后,在正安县教育局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由县教体局行文,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新招聘专任教师聘用合同期限原则上实行一年一签,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应依法约定试用期限(首聘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纳入编外聘用专任教师管理,并报县教体局备案。公办招聘相关手续完成以后县教体局及时通知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到用有单位报到并完善劳动合同。未按时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薪资待遇
本次招聘的专任教师为编外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当年新入职在编幼儿园教师月工资的75%执行(包括个人社会保险),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提供准确的电话号码,并保持24小时畅通,以便联系。因考生通讯不畅无法联系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招聘各环节相关通知事项将在正安县教育局发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如因未及时关注所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考生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方可参加各环节的考试。
十三、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正安县2023年公开招聘幼儿园编外专任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1-26426172(县教体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851-26426172(县教体局作风办)
附件:正安县2023年公开公开招聘幼儿园编外专任教师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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