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是贵州省教育厅直属的全日制高等职业学校。学院现开设建筑工程、建筑设备、建筑设计、信息管理四个大类共25个专业。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聘用制(非编制)专职辅导员10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非编制)辅导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7月1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6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2年7月16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7.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国(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8.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不影响履行招聘岗位的工作职责。
9.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贵州人才信息网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从2023年7月11日到2023年7月13日。
(二)报名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仔细阅读本招聘方案、报考人员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以及网上报名系统中的温馨提示内容,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并严格遵守相关要求。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考人员登录“贵州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7月14日9:00至2023年7月16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30KB以上且小于300KB,因照片模糊、头部显示过小等原因造成无法审核通过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非编制)辅导员报名表(附件2),认真核对信息后及时提交。
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注册登录的账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在线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查询依据,请确保注册账号所填写的本人信息准确无误并妥善保管。
(2)报考人员应及时、理性报考,尽早提交报名申请,若因在最后时限扎堆报考,引起网络堵塞、延迟而导致报名失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特别提示:①报考人员在填写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因审核未通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须点击“确认提交”键提交报名申请。②提交报名申请后,报名信息将被锁定,在审核单位进行资格初审之前将不可再修改。请务必认真核对自己的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交报名申请。③在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7月16日17:00)前未点击“确认提交”的报考人员,审核单位无法审核其报名信息,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4)报考人员报名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和学位证完全一致(毕业证和学位证也须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5)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报名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责任。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填写错误和漏报、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6)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2.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核单位于2023年7月14日9:00至7月17日17:00期间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确认报名信息后,招考单位将在24小时内完成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在报名期间(2023年7月16日17:00前)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可自行改报岗位或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超过报名时间(2023年7月16日17:00后)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可于2023年7月17日12:00前进行修改信息并提交报名申请,但不得再改报岗位。
2023年7月17日12:00后至2023年7月17日17:00前审核仍未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3.网上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7月15日9:00至7月18日12:00前在“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报名费。未按期确认及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5:1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23年7月22日9:00至7月24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由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
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时间:2023年7月25日上午9:00-11:30
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
笔试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纸质版并在遵守准考证中考试有关要求的前提下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笔试成绩查询的有关通知将在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
(4)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折算为百分制后按4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未完成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资格复审
由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考生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
(1)根据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1:5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2)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未达到1:5比例的,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3)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对象名单在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
(4)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5)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6)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①“报名平台”在线打印的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非编制)辅导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1份、报考人员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1份、本人免冠标准彩色证件1寸照片3张(背面写个人名字)并装入信封;
②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⑤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其他要求”栏的条件提供(应聘职位要求是中共党员的,应提供截至资格复审时6个月内的党员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
⑥在职人员还需在报名表原单位意见栏目中填写原单位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提供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⑦西部志愿者、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三支一扶人员等需提供服务协议(合同)及签定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多个单位签定服务协议(合同)的,需提供多个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⑧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持委托人亲笔书写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材料除报名表、报考人员诚信报考承诺书、同意报考证明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均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
(7)资格复审合格(含递补合格)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在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进行公布。
(8)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9)请报考人员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报考人员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或不接电话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确认为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1)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能力和岗位适应性。
(3)未参加面试、未取得有效成绩或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满分100分)按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计算方式如下:
总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在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有需要回避情形等情况。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业务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重点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或人事档案不符合专项审核要求且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补充完善的,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考察环节仍未能按时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反映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反映问题查实并形成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报考人员按要求提供档案同意转出证明等,并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按规定时间提交所需材料和拒不报到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学院成立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监督。报考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及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
(四)报考人员应保持通信联络畅通,招考期间密切关注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上发布的相关招聘工作信息和时间安排,逾期责任自负。
(五)考生缴费成功后,参加任何环节未通过的均不退费。
(六)工作联系电话: 0851-82547051。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七)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
0851-88236875、0851-88341380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八)未定事宜,由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非编制)辅导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docx
附件2 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非编制)辅导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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