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助理招聘15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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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3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11号)、《科技部等七部门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工作的通知》(国科发区〔2022〕185号)和《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3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岗位需求实际,现就2023年科研助理岗位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依法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科研助理15名。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科研助理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正确的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三)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四)应聘人员仅限于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并且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截止报名日期尚未取得以上资料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但在2023年7月31日前,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五)具有一定特长或熟练掌握办公软件、图像处理等软件。

(六)身心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用工形式及待遇

(一)用工形式:人事代理(劳务派遣)。

(二)工资待遇:工资按照《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劳务派遣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并按贵阳市相关标准缴纳社保与公积金。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7月16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应聘人员于2023年7月14日9:00至2023年7月16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系统”提交报名申请(务必按要求填写相应个人信息并上传所需资料,所需资料见第3点),并上传本人近期标准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应聘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认真核对信息后及时提交。

3.报名所须材料:

(1)自荐信:请写一封500-1000字左右的自荐信,结合自身报考的科研助理岗位和个人经历(学术科研经历、组织管理经历、参赛获奖经历、特长技能等)简要谈谈进入学院后的工作打算;

(2)个人简历;

(3)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扫描件;

(4)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所需材料请扫描至一个文件中上传)。

(5)其他相关资料(体现个人能力和经历的佐证材料,如有多个材料请以压缩包形式上传)。

注:前四项为必要材料,第五项材料如无可不上传。

4.报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本人须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报名所须资料提供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审核不通过。

特别提示:其中招聘岗位明确的专业为具体专业,非学科门类和专业类,报考人员报名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专业须与《岗位及要求一览表》相应岗位明确的专业相一致。

国(境)外学历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专业表述不一致的,须将毕业证、留服中心认定书、成绩单和翻译成中文版本的成绩单等可证明国(境)外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相符的材料上传至毕业证、学位证栏目,由评审组进行专业认定。

网上报名系统使用技术咨询电话:

谢老师18289372203

陈老师0851-88506037、13018289665

(二)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将由评审组根据招聘岗位及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将进入初评环节。

(三)初评

资格初审通过后将结合科研平台研究方向、应聘人员自荐信及相关材料进行初评,综合各方面素质能力要求,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环节人数不超过1:3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布。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学院网站上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面试成绩在学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名额顺位递补。

应聘人员应在县级以上医院参照公务员入职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科研平台具体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名额顺位递补。

(七)拟聘用人员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因故出现名额空缺的,顺位递补,不再另行公示。

(八)聘用手续办理

 1.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学院统一安排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逾期未能办理聘用手续或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顺位递补。

 2.聘用期限:一年。

 六、有关说明

 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我院招聘各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本工作方案由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科研助理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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