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水务局党组关于规范监管企业选人用人工作指导意见(试行)》(黔东南水党发〔2023〕17号)文件精神,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2023年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条件及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为做好公开招考聘用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满足下列相关条件)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符合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岗位中有学位要求的还需取得同等学位;《实施方案》及附件所称“同等学位”指考生报考岗位所用学历对应学位,下同);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职位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职位表》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职位表中所需求专业未注明学科门类、大类、一级学科、类的均按“单个专业”对照审核。报考人员学历、专业须与教育部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有学位要求的岗位报考者的学位信息须与学位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方视为符合岗位要求。考生资格条件以符合本《实施方案》及职位表需求的对应条件为准(如有多个学历的,不得交叉使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踏实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9月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7年9月7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9月7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7年9月7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体检合格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6.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7.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8.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或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企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违规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10.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在黔东南州水务局官网、贵州人才博览会线上平台、黔东南州就业局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报考者应密切关注相关指定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避免因未及时阅读公告致使延误考试。
三、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统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6日09:00至9月8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新的报名申请。
2.报名地点: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韶山南路11号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党总支办公室710室(艾慕酒店七楼)。
3.报名提交的有关材料:
(1)《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水电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
(2)毕业证、学位证(根据报考岗位需要提供,下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外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岗位需求的所学专业条件,以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明确的在校学习专业和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所载专业为准,专业不一致的,资格审查不得通过;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下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考生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4)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白底,3张);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职称证、执业资格证等)。本年度已通过执业(从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仅等待证书发放的,可提供考试合格的成绩单(需加盖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公章;在国家行政机关指定官方网站打印合格成绩单的不用加盖),并同时提供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证书证件原件的承诺书;
(6)现仍在职职工须持所在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同意报考证明落款时间须为报名截止日<2023年9月8日前>)。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实施方案》《岗位一览表》,根据所要报的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由考生自行选择)。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号码,并保持通畅。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
1.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对照《实施方案》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不含1:3)的岗位予以取消。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名单于报名截止后五个工作日内在黔东南州水务局官网进行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提供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证书等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2.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应密切关注笔试、面试等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笔试、面试等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分类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
1.笔试考试科目
笔试考试内容见职位一览表。
2.笔试命题
笔试命题按照有关规定开展。
3.笔试考试时间
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等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需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将在黔东南州水务局官网公告。
五、面试及综合成绩
(一)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事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考生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二)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比例进行折算。即: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如遇考生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等情况的,空缺岗位均不予递补。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考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生综合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因面试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考生达不到1:3(不含1:3)(含“可进入面试”的考生)比例的岗位,考生考试综合成绩需达60分及以上,方可具备进入体检资格。
(二)体检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由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统一安排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时间由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水电工程有限公司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三)曾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辞退未满5年的;
(五)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六)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七)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八)不符合本《实施方案》和所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专业、年龄和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
(九)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未能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国外学历也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书及相应认证书);
(十)自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15日内,未能提供有效个人档案且无正当理由的;
(十一)在职人员,在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不定等次(见习期、试用期除外)的;
(十二)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或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企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违规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十三)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十四)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八、审查备案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黔东南州水务局官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查备案。
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录(聘)用(劳动)合同关系的,在公司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
聘用人员应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不低于3年的最低服务年限,严格按劳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到公司的人员,按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司报到,7天内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笔试和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招聘全过程考生及考务人员应主动遵守疫情防控等有关要求。
十、本《实施方案》及未尽事宜由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水电工程有限公司解释。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855-8601043;监督电话:0855-8252665。
附件:
附件1: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水电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水电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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